九品中正制

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选官制度

九品中正制

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核心选官制度,由曹魏吏部尚书陈群于220年创立,至隋朝科举制确立(587年)后废除,延续约360年。 该制度通过中正官对人才进行品评,分为九等(上上至下下),作为官吏选拔的依据。其初期兼顾才德与家世,但东晋后彻底门阀化,形成“上品无寒门,下品无势族”的士族垄断局面。

九品中正制的创立源于东汉末年察举制的腐败。当时察举制度被豪强操纵,出现了"举秀才,不知书;察孝廉,父别居"的乱象。 曹操虽然提倡"唯才是举",提拔郭嘉、乐进等寒门人才,但这种用人方式难以制度化。 220年曹丕称帝后,吏部尚书陈群制定九品中正制,既为拉拢士族支持曹魏代汉,也为建立标准化的选官体系。

"制九品官人之法,群所建也。" ——《三国志·陈群传》
制定“九品官人法”这项制度,是陈群的主张和创设。

该制度的运作机制以中正官为核心。中央在各州、郡分别设置大中正和小中正,多由本地士族担任。 中正官的职责是品评本州郡人才,定其九等等级,并撰写"状"(评语)与"品"(等级)上报吏部。 品评标准理论上兼顾家世("簿阀")与才德("行状"),将人才分为九等:上三品(上上、上中、上下)由高门士族垄断,对应三公、刺史等高官; 中三品(中上、中中、中下)寒门优秀者可入,多为中层官员; 下三品(下上、下中、下下)为庶民与低级官吏,升迁极难。

"魏氏立九品,置中正,尊世胄,卑寒士,权归右姓。" ——《氏族博考》
魏朝建立九品官人法,设置中正官(评定人才品第),尊崇世家子弟,贬低寒门出身之士,选官之权最终落入士族(右姓)之手。

九品中正制在曹魏至西晋时期尚存才德考量,如寒门出身的邓艾因军功获评"上品"官至太尉,庶族张华凭才华被举为"中上"后任中书令。 但到东晋时期,制度彻底门阀化,出现"门第二品"现象。琅琊王氏、陈郡谢氏等家族世代垄断"上品",寒门最高仅能获"中品"。甚至出现"清官"(如秘书郎、黄门侍郎)仅由士族担任的惯例。 这种变化导致官员无能化,如王衍"清谈误国";同时寒门上升通道被堵死,引发社会矛盾。

“上品无寒门,下品无势族。” ——《晋书·刘毅传》
现在的中正官评定人物,只看出身门第,不问才德品行,所以上等品级里看不到寒门子弟,而下等品级里也找不到豪门世族。
“凡厥衣冠,莫非二品,自此以还,遂成卑庶。” ——《宋书·恩幸传序》
当时所有穿戴官服的人(即朝廷高官),几乎都拥有二品官位,从那之后,官位低于二品者就被视为低贱卑微之人了。 过去二品官是国家高层极少数人,后来门阀集团要求维持门面、待遇、婚姻地位,普遍要求“晋爵加品”,造成高级官位泛滥。

总结

相比汉代察举,九品中正制更具程序性。它为魏晋政权提供统治基础,但也同时加剧士族与寒门对立,导致政治腐败。士族重门第轻实务,玄学清谈盛行,削弱行政效率,国家因此衰败。